| 项目名称 |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放弃核准 |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 办理条件 |
1、经营企业经海关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放弃的加工贸易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废物; 3、申请放弃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规定应由企业自行销毁处理的; 4、经海关核准其他准予放弃的保税货物。
注:本许可事项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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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1、经营企业放弃加工贸易货物的书面申请; 2、经营企业拟放弃加工贸易货物的清单; 3、来料加工货物的物权所有人同意放弃该批货物材料的报告; 4、按照海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单证。 |
| 办事流程 |
1、材料受理。 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受理后进行初审。 2、海关复核。 3、对同意放弃的,出具加盖海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的《加工贸易企业放弃加工贸易货物交接单》 4、放弃交接(移交拍卖)。 5、放弃处理。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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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受理部门 |
福州海关现场业务处二科、马尾海关加贸科、保税区海关业务管理科、福清海关加贸科、莆田海关加贸科、宁德海关通关科、南平海关通关科、三明海关通关科、武夷山海关通关科 |
| 受理地址 |
1、福州海关现场业务处二科:福州海关办公大楼业务大厅 电话:0591-87025174 2、马尾海关加贸科:马尾海关办公大楼大楼二楼 电话:0591-83681956-6218 3、保税区海关业务管理科:保税区海关办公大楼 电话:0591—28327800(06) 4、福清海关加贸科:福清海关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电话:0591——85383516-2306 5、莆田海关加贸科:莆田海关办公大楼三楼大厅 电话:0594-2690000-3116 6、宁德海关通关科:宁德海关办公大楼报关大厅 电话:0593-2954105 7、南平海关通关科:南平海关办公大楼二层报关大厅 电话:0599—8601603(05) 8、三明海关通关科:三明海关办公大楼二楼 电话:0598-8338900-7205 9、武夷山海关通关科:武夷山海关办公大楼 电话:0599-5137988 |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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