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深加工结转业务审批 |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 办理条件 |
1、经海关注册的加工贸易企业; 2、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未出现被海关责令限期整改,且在整改期内的; 3、企业无逾期未报核《手册》的; 4、按照规定填制结转货物收发货单的; 5、无涉嫌走私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且尚未结案的。
注:本许可事项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
| 申报材料 |
1、经营企业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 2、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
| 办事流程 |
1、转出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一式四联)中填写本企业的转出计划,凭《申请表》向转出地海关备案,转出地海关受理后进行初审、复审; 2、转出地海关备案后,留存《申请表》第一联,其余三联退转出企业交转入企业; 3、转入企业自转出地海关备案之日起20日内,持《申请表》其余三联,填写本企业的相关内容后,向转入地海关办理报备手续。 |
| 数量限制 |
|
| 办理期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受理部门 |
福州海关现场业务处一科、马尾海关加贸科、保税区海关业务管理科、福清海关加贸科、莆田海关加贸科、宁德海关通关科、南平海关通关科、三明海关通关科、武夷山海关通关科 |
| 受理地址 |
1、福州海关现场业务处一科:福州海关办公大楼业务大厅 电话:0591-87025189 2、马尾海关加贸科:马尾海关办公大楼大楼二楼 电话:0591-83681956-6218 3、保税区海关业务管理科:保税区海关办公大楼 电话:0591—28327800(06) 4、福清海关加贸科:福清海关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电话:0591——85383516-2306 5、莆田海关加贸科:莆田海关办公大楼三楼大厅 电话:0594-2690000-3116 6、宁德海关通关科:宁德海关办公大楼报关大厅 电话:0593-2954105 7、南平海关通关科:南平海关办公大楼二层报关大厅 电话:0599—8601603(05) 8、三明海关通关科:三明海关办公大楼二楼 电话:0598-8338900-7205 9、武夷山海关通关科:武夷山海关办公大楼 电话:0599-5137988 |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 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 |
|
| 监督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