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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项目名称 福州海关: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办理条件   一、经营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3、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4、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
  5、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6、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
  7、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保税仓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
  2、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3、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4、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符合会计法要求的会计制度;
  5、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6、公用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7、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容积最低为5000立方米;
  8、寄售维修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9、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仓库设立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上述申请条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单证
办事流程    1、材料受理。
  申请人向现场海关递交材料,现场海关受理后进行初审;
  2、现场海关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福州海关审批;
  3、福州海关将审核结果反馈现场海关;
  4、申请人到现场海关领取决定书。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马尾海关加贸科、福清海关加贸科、莆田海关加贸科、宁德海关通关科、南平海关通关科、
受理地址   1、马尾海关加贸科:马尾海关办公大楼二楼  电话:0591-83681956-6218
  2、福清海关加贸科:福清海关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电话:0591--85383516-2306
  3、莆田海关加贸科:莆田海关办公大楼三楼大厅   电话:0594-2690000-3116
  4、宁德海关通关科:宁德海关办公大楼报关大厅   电话:0593-2954105
  5、南平海关通关科:南平海关办公大楼二层报关大厅   电话:0599—8601603(05)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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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仓库设立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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