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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
项目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办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5、海关公布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自名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注:本许可事项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申报材料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4.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事流程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福州海关人事教育处教育科
受理地址 福州海关办公大楼三楼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0591--87025303
联系人
监督投诉  
·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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