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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12-01-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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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报告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顺利完成,“三个12%”目标同步实现,“十二五”发展开局良好。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17500亿元,增长12.2%;财政总收入2596.12亿元,增长26.3%,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501.16亿元,增长30.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119亿元,增长27.1%;外贸进出口总额1432.9亿美元,增长31.7%,其中,出口928亿美元,增长29.9%;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10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07元,增长14.4%;农民人均纯收入8779元,增长18.2%;城镇登记失业率3.69%;人口自然增长率6.21%。。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五大战役”推动重点领域突破

  着力构建“三维”项目工作格局,全面加强与央企的战略合作,成功举办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积极引进港澳台侨外大企业,全省对接央企、民企、外企项目1779个、总投资2.5万亿元。大项目好项目加快集聚,促进了“五大战役”的有效接续、强力攻坚。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在建项目保质量、促投产,前期项目抓报批、促落地,形成梯次推进、滚动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年完成投资2589亿元、增长33.7%。新增长区域建设全面铺开。各区域规划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加快完善,一批重大项目相继落地。城市建设亮点纷呈。突出美化、绿化、净化,推进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一批城市新区、功能组团、商务营运中心建成投用。小城镇改革发展步伐加快。42个试点镇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宜居城市综合体建设稳步推进,示范带动效应逐步显现。民生工程成效显著。各级财政民生支出达1573.89亿元,省级财政在年初安排278.56亿元的基础上,又将超收的70%用于集中解决民生问题,一批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加快建设,省委、省政府确定的49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兑现。

  (二)强农惠农富农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坚持把“三农”作为重中之重,大力推进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农业生产实现增产增效。重点建设14个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7大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增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2%,粮食产量稳定增长。造林合格面积701万亩,完成年计划的107.8%,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改善。抓住中央加快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实施一批水利重大骨干项目,完成20条中小河流治理,推进3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成土地整理30.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7万亩。改造农村公路2890公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成效显著,农村信息化加快推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年解决201.3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新一轮造福工程覆盖范围扩大、补助标准提高。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强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登记发证率86.6%、到户率81.2%。金融服务“村村通”覆盖90%以上的建制村。扶贫开发力度加大。认真落实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启动第三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防灾救灾有力有效。全力防抗“南玛都”等台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灾后住房重建任务全面完成。

  (三)“三群”联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产业群加快壮大。突出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壮大50家百亿企业、领军企业,拓展延伸14条产业链,推进38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的“6+6”措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7.5%,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6%。加强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做到“不拉闸、不限电”。出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12条措施,中小企业贷款增速和占比均居全国前列,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保持稳定。强化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启动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第九届“6·18”成功对接项目5188个,新增专利授权21857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全国第5位。推进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构筑现代化海洋产业开发基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8%。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实施200项节能重点工程项目,加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全国前列。

  港口群加快形成。着力构建以三大港口为枢纽,以铁路、高速公路为主骨架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推进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福州宁德港完成整合,湄洲湾港整合加快推进,全年新增港口吞吐能力1677万吨。加快构建“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和“三纵六横九环”铁路网,推进一批核电、火电、风电等能源项目,全年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00公里、电力装机容量345万千瓦。

  城市群加快建设。全面实施海西城市群发展规划,完成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加强城际快速交通系统建设,促进跨行政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厦漳泉签订同城化框架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18个重大项目启动建设。推动福州城区与周边县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四)先行先试推进改革开放

  平潭开放开发加速突破。《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实施,实行比当前经济特区更特殊、更优惠的全岛放开政策。平潭至台湾高速客运航线正式开通,海峡大桥复桥、环岛公路、闽江应急调水工程、协力科技产业园、冠捷科技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金井湾、岚城、幸福洋、澳前、坛南湾等组团建设全面展开,全年完成投资303.51亿元,综合实验区建设的强劲态势日益显现。

  闽台交流合作持续拓展。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扶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台商投资区、古雷石化园区等建设,促进闽台产业深度对接。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核心区建设全面启动,一批金融机构先期入驻。新增2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并出台优惠政策,农业利用台资保持全国首位。闽台海空直航运送旅客突破230万人次。第三届海峡论坛成功举办,厦门居民赴台“个人游”和福建居民赴金马澎“个人游”顺利成行,闽台各领域互动交流更加深入。

  外经贸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创新扶持外贸发展的政策举措,新兴市场和自贸区市场出口规模首度超过发达国家市场,进出口、出口增幅居全国十大外贸省市首位。福州保税港区一期通过国家验收,晋江、龙岩“陆地港”投入试运行,口岸通关进一步提速。新批千万美元以上项目448个、增长9%,金融业合同利用外资增长5倍,“9·8”等重大经贸活动成果丰硕。福建省代表团成功访问港澳,闽港澳合作更加密切。多渠道加强与闽籍侨亲的联系,侨力资源优势进一步发挥。

  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国家支持厦门开展综合配套改革,先行试验重大改革措施。深化社会事业改革,十大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个确保”的年度任务基本完成。开展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试点,33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再融资,筹集资金210亿元。实施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健全民营企业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等服务体系。总结推广“晋江经验”,出台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29条意见,入选全国百强县数量居全国第5位。

  (五)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

  稳定物价措施有力。加强“米袋子”、“菜篮子”建设,加大对生猪、蔬菜等重要农副产品生产的扶持力度,及时出台稳定食品价格的10项措施,扭转了物价过快上涨势头。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加强。全省新增城镇就业62.25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7.4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1.91万人。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22%。革命“五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市、区),新农保实现制度全覆盖,全民医保基本建立。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5.27万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社会事业稳步发展。重建中小学校舍403万平方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67.8万人,我省成为首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省份。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92所,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组建53个行业型职教集团,高校调增一级学科博士点48个、硕士点111个,每万人口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数居全国前列。完成全省乡镇卫生院和5076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增医疗机构床位7400张,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较大幅度提高。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我省运动员在第七届城运会、第八届残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体育产业整体实力居全国前列。福州市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厦门市实现“三连冠”。

  社会管理创新持续推进。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深化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发展,所有设区市均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六)依法行政优化政府服务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及专项调研。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积极采纳委员调研成果。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04件、省政协提案983件,办结率均为100%。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0项,出台省政府规章4件。学习借鉴浙江、江苏等省市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认真落实“拉练式”工作检查成果,激发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广“厦航式”服务,深化政风行风建设,改进文风会风,治庸治懒治散,加强对企业和群众的走访服务。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削减47.7%,成为全国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的省份。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提升工商服务7条措施,实施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10条意见。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审计和稽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加强。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为福建发展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有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为福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不够大,经济增速放缓,发展后劲还显不足;出口环境趋紧,资金供需矛盾突出,特别是重点项目、小微企业融资难,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重;转方式、调结构进展不平衡,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物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居民持续增收面临不少困难,改善群众生活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尤其是交通、消防等领域仍有隐患;一些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工作方式不适应发展的需要,有的甚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消极腐败现象。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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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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