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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10:00)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福建政府网在线访谈。福建是全国著名侨乡,也是安置归难侨较多的省份分,我省共有17个华侨农场,近来,我省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和华侨农场归难侨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请来福建省侨办曾晓民主任,就我省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问题与各位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福建省侨办曾晓民主任](10:01)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上午好。
[主持人](10:02)  首先请曾主任介绍一下我省华侨农场有关情况?
[曾主任](10:03)  非常高兴有机会在福建政府网和网民朋友就我省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有关情况进行交流。从上世纪的五十年代起,国家为安置被侨居国迫迁回国的归难侨,分别在广东、广西、福建、云南、海南、江西和吉林等7省、区,建立了84个国营华侨农场,现有归难侨及其子女24万人。我们福建17个,归难侨及其子女总数是34000多人。应该说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非常关心,从五十年代起,国家就专门发出了通知,要求相关省区做好归难侨安置工作,不要使他们流离失所。在1985、1995年国家又下发了关于深化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尤其是2005年,在党中央的关心下,针对华侨农场存在的沉重历史债务问题,当时国务院专门成立了由财政部牵头的华侨农场债务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这项工作在温家宝总理的直接关心下,总共减免了华侨农场拖欠金融机构历史债务16.41亿元。2006年4月到5月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把华侨农场的列为检查重点,提出了促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整改意见。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在调研基础上,国务院制定并下发《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国发6号文件,应该说这个文件的下发,加快了全国华侨农场的改革和发展步伐,根本性地解决了华侨农场的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华侨农场的体制改革问题。
[主持人](10:07)  其实应该说华侨农场,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归难侨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所以说长期以来国家很多的政策也体现对归难侨的关心,刚才您提到的国务院6号文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和精神,能不能详细给我们解读一下国务院6号文件?
[曾主任](10:08)  国务院6号文件的主题就是围绕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工作,第一,它明确了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华侨农场改革的基本方向,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三个方面,通过改革使华侨农场真正实现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总而言之要增强华侨农场对社会的融入度,从而增强它的自身活力。第二,进一步明确华侨农场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包括许多方面,包括在华侨农场的领导体制、经营体制改革,也包括一些社会职能要如何分离的问题,更重要是要解决华侨农场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就是让华侨农场放下包袱,能够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