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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集体合同制度五年覆盖各类企业
[福建日报]    2008-02-26 08:03:00    字体显示:

  从今年开始,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各类企业,使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成为劳动者依法通过集体力量维权的有效机制。这是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等联合下发的《福建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若干意见》作出的新规定。

  《意见》提出,要以工资增长、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为协商重点,推进企业建立工资分配共决机制,保证职工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随着社会进步、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步增长。首先在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省规模以上生产经营正常的建会企业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除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外,今后我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措施还有:全面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推动企业建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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