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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厦门列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
[省发改委]    2007-11-21 08:46:00    字体显示: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将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分为全国性交通枢纽、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地区性交通枢纽三个层次。全国性交通枢纽(节点城市)共42个,涵盖现有和规划发展的所有重要枢纽港口、枢纽机场、铁路以及公路主枢纽,与“五纵五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共同构成我国综合交通网络骨架。我省福州、厦门列为全国性交通枢纽节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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