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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共有婚姻登记机关308个,其中:省级婚姻登记机关1个(办理涉外婚姻登记);设区市婚姻登记机关8个(受理涉台、港、澳、华侨、出国人员婚姻登记,厦门、福州还受理辖区内涉外婚姻登记,漳州市不设婚姻登记机关,涉港、澳、台、华侨、出国人员婚姻登记在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县级婚姻登记机关76个,其中有71个实行了婚姻登记集中办理;乡镇婚姻登记机关223个。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24376对,离婚登记30628对,其中:国内居民结婚登记310466对,离婚登记29799对;香港居民结婚登记2976对,离婚登记72对;澳门居民结婚登记145对,离婚登记4对;台湾居民结婚登记5524对,离婚登记441对;华侨、出国人员结婚登记1907对,离婚登记104对;外国人结婚登记3358对,离婚登记208对。
与全国妇联儿童部、北京市妇联联办海峡两岸“家庭教育与儿童发展论坛”。举办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大型音乐童话剧晚会,组织“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及慰问活动,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亲子携手同行、全国少年儿童喜迎奥运——放飞梦想等活动。建立30所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示范家长学校,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系列活动。发挥省家教指导服务中心示范作用,指导设区市妇联成立分中心。省儿童基金会募集捐款438.7万元,建春蕾小学6所,创办职业技术春蕾班10个,扶持500名贫困初中毕业女生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并资助147名省内及50名宁夏籍贫困高中女生接受高等教育。
广泛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的专题座谈、巡回宣讲、万人签名、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童谣朗诵、学唱“八荣八耻”歌曲、慰问公安英烈母亲妻子、巾帼志愿者公益等宣传实践活动。以和谐为主题,深入开展各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中,厦门市被命名为全国学习型家庭创建示范城市、全省有9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学习型家庭创建示范社区。开展“绿色家庭”资源节约行动,增强广大家庭成员的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美德在农家”活动引领了农村家庭以家风文明促乡风文明。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学习廉政文化知识。省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厦门市、宁德市、惠安县妇联等单位在全国家庭助廉教育读书活动知识竞赛中获奖。将“平安家庭”活动与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帮扶救助、“亲情爱心帮教”等活动相结合,在服务“平安福建”建设中取得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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