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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 |
全年新增国内旅行社32家、国际旅行社6家,注销旅行社12家;全省现有620家旅行社,其中:国际旅行社55家(含出国境游组团社32家),国内旅行社565家;进入全国百强的旅行社有5家。截至年底,全省星级饭店共有422家,其中:五星级饭店10家,四星级饭店65家,三星级饭店188家,二星级饭店152家,一星级饭店7家。全省共有15521名从业人员取得导游资格证书,12025名取得导游证,其中:高级导游39人,中级导游员285人。全年新批4A级旅游景区2家,新批3A级旅游景区6家,已通过省检并向国家旅游局申报4A级景区2家。
入境旅游。全年接待入境旅游者268.8万人次,增长17%,其中:外国人100.8万人次,增长27.6%;香港同胞79.96万人次,增长13.3%;澳门同胞7.83万人次,增长27.7%;台湾同胞80.16万人次,增长73.96%;美国、日本、韩国来闽旅游人数分别达到25.92、19.79、6.52万人次。全省接待入境旅游人数前5名的旅游城市分别是:厦门、泉州、福州、南平、漳州;入境旅游外汇收入前5名的城市分别是:厦门、泉州、福州、漳州、南平。国内旅游。全年接待国内旅游人数8041.1万人次,增长18.6%,其中:住宿设施接待国内游客4746.83万人次,增长9.5%,占全省接待总量的59%;居民家庭户接待游客430.44万人次,增长0.2%,占全省接待总量的5.4%;一日游游客2863.85万人次,增长42%,占全省接待总量的35.6%。在全省国内旅游收入中,外省游客消费444.66亿元,本省多日游游客消费311.32亿元,一日游游客消费82.19亿元,分别增长18%、19.2%和47.7%。全省国内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前5名分别是厦门、福州、泉州、南平、漳州和厦门、福州、泉州、南平、漳州。
黄金周旅游日益呈现出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滨海旅游、乡村旅游、休闲旅游、自驾车旅游等特点;3个黄金周共接待游客1447.51万人次,旅游收入82.68亿元,分别占全年国内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的18%和9.9%。
《福建省“十一五”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将重点建设福州马尾船政文化旅游区、福州贵安温泉旅游度假区、福州三坊七巷文化旅游区、厦门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泉州惠安青山湾海滨旅游度假区、泉州海峡旅游商品城、泉州郑成功史迹文化旅游区、漳州东山金銮湾旅游度假区、三明清流乡村旅游生态观光示范园、宁德三都澳海上旅游区十大旅游项目。这十大旅游项目中,福州马尾船政文化旅游区、福州三坊七巷文化旅游区、厦门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泉州惠安青山湾海滨旅游度假区、泉州海峡旅游商品城、宁德三都澳海上旅游区6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他4个项目在积极筹备中。在建的6个项目,截至年底已投入15亿元,其中,福州三坊七巷和厦门香山游艇俱乐部投入金额较大;福州马尾船政文化旅游区已初显规模,并开始二期工程建设。
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下发《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的通知》,强化各旅游企业和相关部门的管理,严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5月份起,全省暂停半年审批旅行社,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成效。从严查处,整顿规范旅行社市场,重点整治广告和“黑社”,查处了3起涉嫌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加大整顿和规范出境游市场的力度,督促出国游组团社严格执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出国游组团社出国游管理的通知》的文件,对个别出国游组团社在经营中国公民赴国外旅游业务过程中,发生少数游客非法滞留等违规事件者给予严肃处理。全年检查旅游团队2800多个,旅游经营单位600多家,检查导游员16774人次,被检率达34.21%。 旅游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旅游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旅游安全意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出台《安全生产规划纲要》,签订《旅游安全生产责任状》,修订《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督促检查,做到超前部署、超强防范、超常运作;加大假日旅游市场整治,全年3个黄金周先后共组织13个检查组分赴各设区市进行检查指导,确保黄金周旅游安全。齐心协力防抗台风等各种自然灾害,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全年未发生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旅行社管理。认真贯彻《关于规范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换证、变更的通知》,规范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换证、变更程序,明确受理时间、领证时间和方式等;严格执行《规范和加强旅行社门市部管理办法》,明确旅行社设立门市部必须遵守报备制度,并对旅行社门市部经营范围给予明确界定;加大对非法经营出境游业务行为和组团社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打击利用旅游渠道偷(私)渡、非法滞留等行为,治理“零负团费”,清理违规旅游广告。开展明察暗访及对旅游者回访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全省旅行社共有620家,其中通过年检的571家,通过率为92.1%;因分别受到限期改正、警告等,暂缓通过年检的39家,占应检总数的6.3%;不予通过年检并被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0家(均为国内社),占应检旅行社的1.6%;有5家进入全国国际百强旅行社,有6家旅行社营业总收入超亿元。 导游员管理。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严格导游从业人员的考核准入标准,严把导游办证年审考核关;强化导游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导游人员IC卡管理制度,对导游人员的执业实行IC卡网络化信息技术管理;定期组织各设区市导游从业人员开展业务技能竞赛;强化对上岗的导游从业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发现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和处理。 旅游饭店管理。严格执行星级准入、退出制度,维护星级标准的权威性和含金量,全年新增四、五星级饭店15家,对硬件设施设备老化、消防安全不合格的6家饭店取消星级资格。强化节能环保意识,创建绿色旅游饭店,开展全省首批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工作,共评定绿色旅游饭店51家,其中: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20家,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31家。落实相关管理办法,强化饭店动态管理,积极引导饭店业诚信经营和安全自控管理,规范饭店参评、评定、日常管理、年度复核、满五年复评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饭店日常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闽台旅游合作取得新突破,组团赴澎湖地区举办福建旅展、召开“海峡旅游”恳谈会,积极配合金马澎地区旅游业界来闽推介考察;稳步推进“金马游”,并于2007年9月28日顺利地启动了“澎湖游”,截至年底“金马澎旅游”累计成行2558个团组55906人次,其中2007年有1271个团组30767人次,人次比前3年累计总数增长22.4%。邀请台湾旅游业界六大公会协办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邀请台湾旅游机构联办武夷山旅游节、妈祖文化旅游节、东山关帝文化旅游节等。参加第十届海峡两岸旅行业联谊会和海峡两岸台北旅展,多次组团赴台促销,共同打造“海峡旅游”休闲度假产品。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村旅游工作领导机构,承担组织推动、工作指导、服务协调、政策研究、解决困难、典型推广等工作。省政府于4月正式下发《关于印发加快海峡西岸乡村旅游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通过发展海峡西岸乡村旅游,逐步形成一批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的乡村旅游目的地,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旅游增长方式的转变。启动实施“5155”计划,整合乡村旅游资源,从全省各地上报的253个旅游乡村点中筛选了55个旅游名镇(乡)、110个旅游名村作为创建单位进行指导,拟在“十一五”期间,提升、培植和储备50个旅游小城镇、100个旅游村、50个工农业旅游示范点、50个A级旅游区,评选一批旅游名镇和旅游名村,为建设旅游强省做出积极贡献;已建成A级旅游区32家,其中4A级25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29家,其中国家级24家。重点宣传推介一批乡村旅游景点和乡村旅游线路,在全省推出20条乡村旅游线路,各地也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线路;与东南电视台联合开展“福建最美的乡村”评选活动,提升乡村游的知名度。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旅游全程教育活动;结合出国游领队资格考试及领队人员年审培训,对全省800多名领队人员和400多名报考领队资格人员进行当好文明领队的教育,并对游客在旅行中发生的25个不文明行为,进行分析和解剖,引导游客自觉提升文明素质,争当中华文明的传播者;加强宣传教育,造声势,造气氛,引导全省各旅游企业认真制定文明旅游行为规范和温馨提示语,利用网站、黑板报、宣传栏开展文明出游、传统礼仪、涉外礼仪、公共礼仪的宣传教育。
在武夷山召开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部署2007年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福建省旅游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与香港理工大学联办旅游经营管理研修班,并定期举办旅游行政管理培训班,加快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成立海峡旅游人才服务中心,完善旅游人才信息库,构建旅游人才服务平台;组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5927人参加考试,1664名从业人员取得导游资格证,全省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累计达到15521人,其中中级导游2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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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08福建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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