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福建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社会救助 >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条件
[省民政厅]    2008-11-01 16:48:00    字体显示: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含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