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百件实事网上办>>教育>>教育收费>>中小学学杂费标准
 
 
 
  为进一步整合政府网站办事服务资源,提高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实效性,扩大政府网站社会影响力,本网对首批推出的教育医疗卫生劳动保障交通出行公用事业等5个重点领域的办事 服务进行内容深化和事项拓展,并新增住房户籍社区服务企业开办设立4 个领域的办事服务。
 
设区市办事服务  
福州市 厦门市 漳州市
泉州市 莆田市 三明市
南平市 龙岩市 宁德市
 
常用电话 更多 >>
·匪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中心 120
·道路交通事故报警 122
·水上求救专用电话 12395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12318
·税务局通用电话 12366
·环保局监督电话 12369
·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12315
·价格监督举报 12358
 
 
中小学学杂费标准
 
   · 关于开展全省教育乱收费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收费政...
   ·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新华发行集...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09年秋季普通...
   ·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我省...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关...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做好免除城市...   ·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
   · 福建省中小学收费标准表   · 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宿舍住宿费...
   · 关于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