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基〔2007〕6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依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的规定,并根据中发[2007]7号文件的精神,决定从2008年开始,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全面实施。为认真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福建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闽教基〔2007〕69号.doc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