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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路规费缴费须知之二:新增车辆缴费
[省交通厅]    2007-09-11 20:54:00    字体显示:

  从公安车管部门车籍登记之日起计征,其中当月公路规费按剩余天数计征;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公路规费免收滞纳金。逾期从第11日起征收滞纳金并予以处罚。

  办理新增车辆(含外地转入)需携带的资料有:

  ①私家车辆需携带车主身份证,单位车辆需携带单位代码证。

  ②车辆行驶执照(或临时行驶证)。

  ③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

  ④外地转入车辆还需携带车辆有效公路规费凭证及车辆转籍证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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